夫妻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上可以寫夫妻雙方的名字,也可以只寫其中一方的名字。
如果房產證上寫夫妻雙方的名字,則表示該房產為夫妻共同所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購買的房屋,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果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這并不代表該房產就只屬于這一方。因為公積金貸款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投資行為,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一方的名字,該房產仍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仍有權要求分割該房產。
總的來說,無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公積金)購買的房產,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為了避免可能的糾紛,建議在購買房產時就明確房產的權屬,并在房產證上予以體現。
夫妻買房應該注意什么
夫妻兩個人一起買房不比一個人輕松,在辦理購房手續或者貸款手續的時候,是有很多注意事項值得大家注意的。
1、約定好出資份額
雖然夫妻共同購買的房子是屬于共同擁有的,但是如果是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準夫妻購買新房的話,是不能辦理共同共有的。那么此時,建議夫妻雙方在辦理登記之前提前約定好出資額,然后按照出資額辦理按份共有。如果已領結婚證,所有者可以選擇共有形式,如果選擇共同共有,則雙方權益相同。不過如果是按份額分割,那么在房產證上載明。
2、必須要帶齊證件
夫妻雙方一定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資料,在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時, 要把結婚證、戶口本都帶上。除此之外,夫妻雙方若要共同申請房貸,還要提供夫妻雙方的收入證明。如果兩人為非本地居民,需要根據當地要求提供相應的資料,一般還需提供雙方在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否則按照非本地居民貸款政策對待。
3、夫妻雙方必須同時到場
夫妻雙方共同出資、共同還款購買的房子,如果辦理產權證是夫妻共同共有的,那么雙方就必須要到場。根據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當然,如果有一方無法到場,也可以辦理公證收取委托手續,并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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