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出售時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讓金
經濟適用房在出售時,是否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這主要取決于房屋的產權性質。
對于已購公有住房(包括集資建房)以及由政府認定的其他類型保障性住房,在出售時若已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那么其出售收入將按規(guī)定全額歸個人所有。此外,若該經濟適用房是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按照規(guī)定,上市出售時無需補交土地出讓金。然而,若經濟適用房未滿五年或屬于不滿足上市交易條件的安置房,則可能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
請注意,具體的繳稅規(guī)定可能因地區(qū)而異,建議在出售經濟適用房前咨詢當地稅務部門以獲取準確信息。
經濟適用房出售時需要交土地出讓金嗎?
親愛的讀者朋友們,你們好!今天我們來聊聊一個讓人既開心又有點小糾結的話題——經濟適用房出售時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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