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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1万每月返1866元?

428名老人掉入“高额回报”陷阱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11-11 09:09

保定晚报讯 “我们今后一定提高反诈意识,再也不贪图便宜了!”近日,辽宁省海城市的一些被骗老人拿回自己钱款后感叹。被告人王某以多种手段吸引老年人参与“投资”,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37万余元,参与的老年人共有428名。2022年1月,海城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经查,王某受聘担任某养老产业海城分公司经理,于2021年7月至8月间,招聘多名业务员在海城市公园、广场、小区等场所发放传单,先以免费旅游、泡温泉、发鸡蛋等手段为诱饵带领老年群体开展旅游活动。在活动途中,业务员则对老人们悉心照顾、细致陪伴,从而拿出宣传单向老人们展示公司的旅游产品,以每月高额返利为由吸引其投资成为会员。

交1000元成为体验会员,每周返85元,共返13周,赠送温泉10次及米面油鸡蛋大礼包;交1万元成为正式会员,每月返1866元,连续返6个月……许多参与活动的老年人都被高额返利所吸引,纷纷进行“投资”,更有些老年人则会将这个“投资”项目自发宣传,吸引身边更多的老年人参与其中。

据一名参与人口述,她经亲戚介绍了解了这个公司的投资项目后,认为十分轻松就可以返钱且回报利息高,便投资充值了3万元。在公司开具收据后,首先奖励了她900元充值抵扣费用和666元的返利红包,但在此后1个月内其他曾经承诺的分红和礼品均没有得到。

据统计,此案共计非法吸收428名老年人237.3万元。

经审理,被告人王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市处非办提示

免费赠送产品,组织旅游参观,承诺保本高息回报是不法分子诱骗老年人投资养老项目的惯用伎俩,前期按时兑付收益是为了吸引老年人继续追加投资或鼓励他们劝导身边的老年朋友参与,一旦吸收到足够资金,不法分子就会逃之夭夭,“养老”变“坑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在此提醒各位老年朋友,在投资理财时要谨记,高额收益不可信,机构资质要看清,儿女亲戚多商量,遭遇诈骗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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