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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余名老人轻信高息宣传被骗26.8亿元

市处非办提醒:老人投资理财,一定要保持理智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2-12-16 11:06

保定晚报讯 鼓吹高收益、高年利息,通过销售贵宾卡、预收床位费等多种方式吸引投资,一个以老年人为目标的集资骗局向7156名老年人吸收资金高达26.8亿元。

近日,围绕这起涉众型老年人投资诈骗案,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被告人上诉请求,维持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

经查,2009年至2015年12月,被告人张某荣在担任山西某老年公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期间,以12%至36%年利息和4%收益金的报酬对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

张某荣许诺投资半年、一年给予高额利息,到期还本,先后以山西某老年公寓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大量资金。

为扩大影响,张某荣安排专人负责并雇佣49人作为公司业务员进行宣传,通过向老年客户销售贵宾卡、预收床位费、会员卡储值等方式实施犯罪行为。

截至案发时,共有7156名老年人被骗,涉案资金约26.8亿元,已退还客户本金约16.06亿元。

2021年2月8日,尖草坪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张某荣等5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年6个月至1年不等,并处罚金50万元至2万元不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某荣等7人不服,提出上诉。太原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的同时,协同公安机关查封涉案土地1宗、房产11处、农家小院56个等不动产;扣押涉案车辆34辆、涉案资金802万余元;冻结银行账户96个,资金472万余元。目前,该案的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中。

市处非办提示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形式,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属于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当前,针对老年人的非法吸收存款案时有发生,不法分子常打着健康讲座、义诊、免费体检的名义或以赠送礼品为诱饵,利用老人孤单、渴望亲情与关怀的心理获得信任后,让老年人参与其精心编织好的投资骗局。请广大老年人在打算投资前,要多与家人沟通,尤其要多与子女沟通,让子女帮忙做好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的查询工作。年轻人平时也要多多陪伴家中老人,为老年人普及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共同守住家庭财富。

市处非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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