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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后门”申请廉租房,8人被骗近80万元

检察机关提醒:廉租房申请有严格认定程序,不要心存侥幸“另辟蹊径”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01-20 08:35

保定晚报讯(通讯员高长安)利用被害人想“托关系走后门”的侥幸心理,自称有关系能帮人申请到廉租房,以此为诱饵实施诈骗犯罪,涉案金额近80万元。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以诈骗罪对当事人徐某某提起诉讼。

2021年6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对外大肆宣扬自己认识涿州市主管廉租房审批的工作人员,能够从中周旋办理廉租房,王某某、陈某某、付某某、董某某等8人信以为真,委托徐某某帮忙办理廉租房申请相关事宜。徐某某先后以办理廉租房费用、给相关人员送礼、缴纳税款等各种借口,骗取王某某、陈某某、付某某、董某某等8名被害人财产共计近80万元。

案发后,徐某某对诈骗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审核后,以徐某某犯诈骗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在此提醒,廉租房申请有严格认定程序,市民若符合廉租房保障对象条件的,可向当地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完善相关手续。不要抱侥幸心理,更不要轻信一些人只要交钱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谎言,以免上当受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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