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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创新为名非法集资64亿

警惕非法集资披上网络借贷“马甲”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3-11-03 12:35

保定晚报讯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平台打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金融创新旗号,或假借扶持中小微企业、养老服务、互联网新零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之名,通过虚构项目标的、承诺高收益、设立资金池借新还旧等手段,进行自融或变相自融,形成庞氏骗局,触碰非法集资底线。

案例

浙江望洲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假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名义,通过虚构项目标的、非法归集客户资金设立资金池、提供假担保、承诺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用于还本付息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据查,望洲集团通过线下和线上两个渠道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在线下渠道,望洲集团通过门店,采用发宣传单、办年会、发广告等宣传方式,吸引理财客户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匹配望洲集团虚构的信贷客户借款需求进行投资,投资款则被转至望洲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某个人名下账户,用于集团还本付息、生产经营等活动。在线上渠道,望洲集团假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之名,未经依法批准归集不特定公众资金设立资金池,控制、支配资金。

望洲集团操作手段分三步:第一步是成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2014年望洲集团成立上海望洲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望洲财富)、望洲普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望洲普惠),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名义进行宣传。第二步是以保本高收益诱导公众出资。根据“理财产品”的不同期限约定7%-15%不等的年化利率募集资金,要求“理财客户”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虚拟账户并绑定银行账户,选定项目后将投资款转入虚拟账户进行投资。第三步是违法归集、控制、支配、使用资金。望洲集团可对虚拟账户内的资金进行调配,并将划拨出借资金和还本付息资金后的剩余资金转至杨某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托管账户,再转账至其个人银行账户,与线下资金混同,由望洲集团支配使用。最终望洲集团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期兑付本息。

据侦查,望洲集团及其关联公司截至2016年4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4亿余元,未兑付资金共计26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3400余人,其中,通过线上渠道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2017年望洲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某等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杨某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有关人员也被处以相应刑罚。本案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

市处非办提示

互联网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兴业态,其本质仍属于金融,遵循金融投资规律。广大市民在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参与金融业务时,应当树立正确的投资风险意识,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要客观评价自身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符合自身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切勿盲目追求高收益却忽视了高风险,跟风投资自己风险承受能力之外的金融产品,更不要一味追求担保或所谓“保本保息”销售承诺而不注重风险辨别,以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市处非办提醒广大市民,《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请广大市民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

市处非办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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