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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院期间出去买东西被查到,还能报销吗?”

部门回复:公立二级以上甲等医院可随时申请住院

来源:保定晚报作者:时间:2024-04-19 09:54

保定晚报讯(记者张倩 任奕葳)近日,市民曹女士向记者求助,说起她的经历,“我因工伤,需要经常住院,去年住院期间出门买东西,恰巧被工伤部门查住。”79岁的曹女士因此非常愧疚,不知会为自己带来什么影响。

曹女士告诉记者,她年轻时因工作导致轻度二硫化碳中毒,被认定为工伤。“我年纪大了之后身体越来越不好,需要经常住院。每次我都是按照工伤报销的要求和流程,在工伤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住院。”曹女士说,经过综合考虑她选择经常到一家私立医院住院治疗,长期以来,一直比较稳定,那里的医护人员也了解她的身体情况。“可是去年9月份,我在那家医院住院的时候,就因为出门买东西犯错了。”曹女士说话的声音中夹杂着几分委屈。

曹女士回忆说:“那是一个中午,我突然感觉肚子有点不舒服,不巧的是没有卫生纸了。于是我输完液着急忙慌地跑出去买卫生纸。回来之后,病友告诉我工伤部门来查过,刚好查到我没在病房。”听说护士当时也在找她,曹女士一直很忐忑不安。过了没多久,医院就通知曹女士让她出院,而且自那之后,她再向这家医院申请住院时被拒绝。

曹女士很不理解,对记者诉苦道:“我后来还到另外一家私立医院申请住院,那个医院也回复我说申请没通过。我心里特别难受,我犯了错我愿意诚心认错,只是我也没想到出门买东西,竟然会惹出这么大的麻烦,你们能不能帮我说明情况,看看我这样的情况怎么办,该怎么挽回?”

随后,记者联系了我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伤待遇审核部门。工作人员听到曹女士的情况后,耐心做出了解释:“根据要求,住院期间患者是不能随意进出医院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患者有必须短暂离开的需求,需要经过医护人员的同意,并开具‘假条’等证明,这也是对患者和医院双方负责。这位同志的情况经我们了解,确实如她所说,在住院期间被专门负责稽查核实的工作人员查到没在医院,且没有任何‘假条’等能够说明情况的证明。”工作人员还表示,“一般工伤住院都是病情较为严重的,像这位同志本来就身体不好,住院期间不经医生同意随意离开医院,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我们在对医院进行监管的同时,也是为患者的健康和安全考虑。就这位同志的情况,只要是定点医院中的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她可以随时申请住院,我们会很快通过申请的。”

记者将此回复告知曹女士,曹女士表示她已知晓,会根据规定申请住院,并对记者表达谢意,“幸亏你们帮我问了问,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太谢谢你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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