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宅基地確權登記:扎實做好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這是保障農民宅基地權益的基礎工作,為后續的宅基地管理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據。
2、農房盤活形式:積極探索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的有效實現形式,旨在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激活農村閑置資源。
3、嚴格用地紅線:明確劃出紅線,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堅守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的底線。
4、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權益保護機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實現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同權同價。
5、發展集體經濟: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不對集體收入提硬性目標,嚴控集體經營風險和債務,增強農村經濟發展活力,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6、資源專項治理:持續深化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專項治理,提高農村集體資源資產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7、新增耕地管理:推進新增耕地規范管理和合理利用,加強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宅基地怎么辦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后,宅基地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保留宅基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即使農村戶口轉為城市戶口,原農村宅基地仍然可以保留。但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應遵守當地規劃和土地管理政策,不得隨意進行改建或擴建。如果宅基地上建有房屋,該房屋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繼承人可以繼承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但農村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必須隨房屋一并繼承?。
?2、退回或流轉宅基地?:如果全家從農村遷入設區的市落戶并轉為非農業戶口,應當將原有的農村宅基地交回村集體經濟組織。如果拒不交回,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依法收回。在某些地區,農村宅基地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進行流轉,即在本村村民間調轉,但流轉受限于戶內人口數對應的宅基地面積總額,且不允許像商品房一樣進行自由買賣?。
?3、自愿申請退出宅基地?:如果在城鎮已有穩定住所且符合當地宅基地退出政策,可以自愿申請退出宅基地。經相關部門審核批準后,將對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進行依法處置,如補償等?。
?4、辦理確權登記?:農民進城落戶后,原來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該予以確權登記。這意味著你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不用擔心會被隨意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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