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上加名字后,房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取決于具體情況。??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姻關系中并不會自動轉變為共同財產。但如果婚后將配偶的名字添加到房產證上,這一行為被視為一種贈與,從而使該房產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來說,婚前購房后加上配偶的名字,通常會被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完成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后,該房產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所有。
不過,新規明確,父母為子女婚后購房的出資歸屬,以“實際出資”為核心判定標準。
1、雙方父母全額出資:若無明確贈與合同約定,即便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房屋仍歸出資方子女所有,但需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如共同生活年限、子女撫養貢獻等)。
2、雙方父母部分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產權,但補償金額可能高于或低于出資比例,需結合婚姻存續時間、過錯責任等綜合判定。案例:杭州某案件中,男方父母出資600萬購房,雖登記在兒媳名下,但因無贈與協議,法院最終將房產判歸男方,女方僅獲補償。
房產證加名字具體操作流程
1、?協商一致?:房產證上加名字通常需要房屋產權人同意。如果房產證上有多個人的名字,需要所有共有人協商一致并共同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2、?前往不動產登記部門?:夫妻雙方在房產證上加名,需雙方都同意并共同前往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父母想在房產證上加子女名字,也需要其他產權人的同意?。
3、?攜帶相關證件?:添加配偶或其他親屬姓名時,需攜帶結婚證明、身份證件、房地產權屬證書及其副本及相關申請所需文件。如果房產證已抵押,還需先變更抵押條款?。
?4、繳納相關費用?:辦理過程中會產生手續費以及公積金/組合貸款相關費用。若采取組合貸款方式,還需額外支付200元?。
房產證加的名字有法律效力嗎,房產證加名字后屬于共同財產嗎此文由臻房小鳳編輯,來源于網絡,轉載請注明出處!/detail/show-108-270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