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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 要让父母真正“上场”

来源:保定日报作者:时间:2024-03-26 09:19

□齐彩民

《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教育,应该回归本真。教育孩子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应该是“在场”的,“三位一体”不容分割。然而,当今家庭教育这一环节还存在不少缺失,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和效果。有的学者说过,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目前,许多家长将子女教育责任全部推向学校,使得教育责任在学校与家庭的衔接中断裂。《家庭教育促进法》划出了底线,不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采取怎样的方法、教授怎样的内容,都不能与之相悖,这让我们看到了新的希望。

家庭教育环境是一个人接触世界的“第一环境”,是一个人成长发展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基础。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如何构建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是农村教育的重要环节。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可以说家庭教育在人一生教育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作用是高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生活中,优秀的家庭教育必定是孩子人生成功的基石,是孩子前进的动力和底气。家长要摒弃落后的教育观念,拿起书本多学习,工作之余多陪伴孩子学习玩乐,与孩子一同成长。

此外,在重智育、轻德育的大环境下,家庭成了学校课堂的延伸,家长也被迫成为学校教师的“助理”,指导作业被孩子气哭、为了学习与孩子斗智斗勇……最后闹得不开心的例子比比皆是。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实,家庭教育正式上场。优秀的家长,必须以德为先,注重培养孩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学会蹲下身来倾听孩子的声音,遵循孩子成长规律。要让孩子的学习成长过程回归快乐,成长不再是背负家长理想的另一种“负担”。要学会让孩子轻装上阵,快乐成长。

为师先为人,育人先修己。作为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基层教育工作者,必须了解和熟悉家庭教育的内涵与本质,掌握家庭教育的基本方法,主动将家庭教育纳入提高自身素质,加强自我修行的学习体系。基层教育工作者要通过家访等形式,走进学生家庭,与家长进行面对面交流,共同探讨教育孩子行之有效的办法。只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协同发力,才能保障整体教育系统的稳健有序与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阜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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